1、目的
為加強液氮儲罐的使用管理,做到正確使用,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液氮罐廠家
2、使用范圍
本規定使用于**醫藥原料公司涉及液氮儲罐管理和使用的車間、部門。
3、職責
⑴.倉庫是液氮儲罐日常管理和維護責任部門,必須經常對液氮儲罐進行檢查和維護,對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并報生產部
⑵.涉及液氮使用的車間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確保安全使用。 ⑶.生產部門是液氮儲罐管理、維護、使用的監管部門,對倉庫和車間放映的問題及時解決。
⑷.物流負責液氮儲罐對外(供應商)聯系及協調
4、操作
⑴.充液,倉庫要經常檢查液氮的庫存量,在生產期間當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時,要及時要求物流采購,以避免儲罐內筒恢復常溫,使用充液時造成過多液體的損耗,液氮到貨后協助供貨商做好液氮的充罐并核實數量。
⑵.使用,打開液氮到汽化器的閥門,向汽化器供液,調節穩壓閥到要求的壓力,向外輸送氮氣。
⑶.增壓,當液氮儲罐壓力過低,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時,可通過儲罐自增壓裝置進行增壓,操作步驟:緩慢打開增壓閥,使液氮進入增壓器汽化,當氮氣用量較大時可開打增壓閥,直到達到生產需要的壓力時關閉增壓閥。
⑷.貯存,停產期間,由于自然揮發的氮氣留在槽內,內筒壓力會逐漸升高,當內筒壓力達到0.8Mpa時,應適當打開放空閥泄壓。
⑸.任何時間必須保證安全閥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液氮罐廠家
5、維護
⑴. 液氮儲罐外殼屬壓力容器,嚴禁敲打和碰撞。
⑵. 經常檢查閥門是否處于正確的啟閉位置,壓力表、液面計的測量是否準確可靠,管道、閥門有無泄漏、堵塞現象。
⑶. 要求供應商按規定定期效驗壓力表和安全閥,當安全閥處于故障時,應立即要求供應商效驗安全閥。
⑷. 當儲罐處于停止使用時期,不要將液氮安全用完,應保證內筒0.02Mpa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