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技術幫助了許多父母成功誕下自己的孩子。可就在皆大歡喜的時候,一個新問題出現了:在受孕成功后,多出來的胚胎去了哪里呢?記者了解到,南京不少醫院的生殖中心正面對著這樣的難題:患者成功受孕然后人去樓空,多出來的胚胎成了棘手問題,凍胚保存費用只能由醫院買單。
液氮罐
現實 受孕成功后大把胚胎被遺忘
在我身邊恰好有這么一對小夫妻,今年都是30出頭。
之前“造人”數次未果,所以專程來向我咨詢該往何處求醫。后來當事人求助于人工輔助生殖技術——試管嬰兒,運氣還算不錯,一索得男,可謂皆大歡喜。
這故事很普通,可昨天我偷偷問女方。
“你還記得當年保存在醫院里的那些胚胎嗎?”她傻了,“啊?這個我早就忘記了呀?有什么問題嗎?”
對于成功受孕、誕下健康孩子的夫妻雙方來說,這或許真的不是什么問題;可對于醫院來說,這卻成了一個大問題。
在南京市婦幼保健院生殖中心,記者在實驗室里看到,房間里陳列著許多大大的罐子。你可別小看它們,那里面沉睡的都是一個個“生命種子”。
“如果一對夫妻要選擇試管嬰兒技術,在接受相關檢查后,醫生會給女方促排卵。在藥物的作用下,女性一次會排出數個卵子,工作人員會對它們進行體外受精,培育成胚胎后再移植回母體子宮內,讓母親成功受孕。所以這些胚胎就是‘生命種子’。”生殖中心負責人凌秀鳳告訴記者。
由于每次植入胚胎的數量有嚴格限制,但女性每次促排卵后可能排出多個卵子,而試管嬰兒的成功率又有限,所以醫學人員會在培育好的胚胎中,選擇合適的數目植入女性宮內,并將剩下的冷凍保存起來。這樣如果再有需要,就不必一切重新來過了。
這在醫生們口中,被稱為“凍胚”。
這些“生命種子”的保存要求并不低。它們都被保存在液氮罐里,溫度可達零下196℃。在這個溫度下凍存胚胎和卵子,理論上能保存10年。為了保持低溫,專業人員還需要定期向罐子里補充液氮。
可令人尷尬的是,如今在醫院保存的這些“凍胚”中,有相當數量都是當事人受孕成功后,被“人為遺忘”在醫院中的。
液氮罐
尷尬 協議期一年 此后變醫院買單
“很多當事人前來做試管嬰兒,成功后,多下來的凍胚就不會再用到。這時就存在一個處理問題。可臨床很少有人真的會回醫院處理。”凌秀鳳告訴記者。
由于凍胚要放在液氮罐里冷凍保存,一年的保存維護費就在1800元左右。就凌秀鳳所遇見的情況來看,少部分人會出于“保險”考慮,繼續付費冷凍保存;還有極少數人會明確表示不要了,回來簽字,這樣醫院可以做體外退化處理;但更多的人則是一去不返,要還是不要?他們沒給個說法,醫院也不敢擅自處理,只有繼續代為保存,而這部分費用也只能有醫院承擔。
這樣的問題在南京幾家有資質進行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中心都存在著。江蘇省人民醫院河西分院院長、臨床生殖醫學中心主任劉嘉茵教授告訴記者,“具體數字是沒有統計過,但在我們這里做試管嬰兒的人群,保守估計大概有30%的人存在凍胚用不掉的情況,其中不少人的凍胚就被遺忘在醫院里。而這個問題在全國各地的相關機構里都存在。”
這些被遺忘的“種子”讓醫院陷入了兩難。
凌秀鳳告訴記者,其實在最初,醫生都會讓當事人簽一份“知情同意書”,其中標注冷凍保存的維護費需一年一繳,如果一年后不來簽字,屬于自動放棄。
按照協議,如果患者不按時續費,醫院可自行處理這些胚胎;但考慮到胚胎來之不易,加上相關規定方面的空白,多數醫院的生殖中心仍保存著這些胚胎,同時面對日復一日的維護開支。
專家呼吁:盡早出臺相關處理法規
對于這些“遺棄胚胎”,醫院究竟應該如何處理?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金陵晚報記者請教了江蘇省衛生廳的相關人員。
據介紹,到目前為止,江蘇省實施的是衛生部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當遵循知情同意原則,但對 “遺棄胚胎”,卻沒有準確的說法。而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配套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倫理原則》中,曾經提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對要求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夫婦,嚴格掌握適應證,不能受經濟利益驅動而應用于有可能自然生殖的夫婦。供精、供卵、供胚胎應以捐贈助人為目的,禁止買賣。但是,可以給予捐贈者以必要的誤工、交通和醫療補助。對實施輔助生殖術后剩余的胚胎,由胚胎所有者決定如何處理,但禁止買賣。
東南大學倫理學博士后魯從陽說,按照規定,胚胎只有夫婦雙方同意才能用,不能轉給他人用。但對于怎么處置“丟棄胚胎”,應該有個很好的方法。**能由醫院和衛生行政部門出臺相關的規定,既不能隨便處理,也不能無限期保存下去,畢竟社會資源就那么少。其實,醫院可以通過一定的方法達到“告知”的義務,然后再進行處理。
液氮罐